发布:2023-05-13 21:04:54 关注:14913次
一、学校简介 青岛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高校。学校始终践行“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闳才,应国家之需要”的办学宗旨,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我校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计划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应聘的2023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一般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年龄要求:不超过32周岁(1990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2.学生干部经历:本科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担任专兼职辅导员、校聘团委副书记至少满一年; 3.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大学网站(https://www.qdu.edu.cn/)、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招聘时间:常态化招聘,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和格式要求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二)(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3)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4)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5)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 (6)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含校学工部、研工部或校团委公章)。 (7)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三)。院、班级主要学生骨干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或学生处、研工部)出具证明(须证明联系人手写签名,并填写证明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8)由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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